
当老板把公章交给我保管的时候,我心里热乎乎的,甚至还有点飘飘然。但没料到,这却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最后,我不仅没得来老板的信任,反而惹得一身骚。

我和朋友下岗后,分别在两家民营企业打工,和我一样,他也是办公室主任,有共同语言,下班后我们常聚在一起交流心得经验。
2007年的时候,他们企业的老板娘因为要去市里照顾孩子读书,8枚公章就交给了老板。老板管了半年不胜其烦,就交到了我朋友手上。
当时,老板慎重地对他说:「我知道你下岗前在国企办公室也管过公章,公章的重要性我就不多说了,因为盖章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和违法犯罪案例你应该很懂。记住,千万不要出乱子。」
朋友说,当时他拿到这几枚象征着公司最高权力的公章时,觉得老板十分信任自己,心里热乎乎的,甚至还有点飘飘然。但他没料到,接了公章后,增加了工作量不说,还被戴了「紧箍咒」。
文章为朋友口述。
1
2008年4月,我们建筑公司在外地接了几个工程,因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了户、贷了款,工程项目和银行业务上经常要用到公章,带来带去很麻烦,还时常会耽误工作,老板就叫我想办法,「去再刻一个公章」。
正好当时我们建筑公司还要刻一个工程项目部的章(工程章是每个项目一个),我便去了公安局。办证前台听说我要刻两枚公章后,叫我先去找主管治安科的钱科长问问。在办公室里,我找到了钱科长,他正埋首在电脑前,听说我的来意后,头也没抬地一口回绝了我:「不行,公章只能一个——项目部章能刻。」
其实,一个单位刻两个公章,这事我也是闻所未闻。但我提交合法合规的手续,多办一个,应该也不违规违法,况且现在假公章到处都是,不出事谁管?
看他不再理我,我便退出门外包了个红包,等他办公室没人时递给了他。我向他说明了我们这边的情况,希望他「特事特办」。
他点燃了我递给他的烟,沉吟片刻,说:「确实不利工作开展。鉴于你们的实际情况,我看看有没有先例。」
他吸了两口烟,似乎是感觉烟不好,低头看了看烟的牌子。我们这里虽是国家级贫困县,但消费水平却很高。去县城主管部门办事,最低都要拿中华烟。我们企业也按城乡和主管部门的职能,划分了用烟规定。我因为是刚从乡里办事回来,拿的是20元的玉溪烟,这次只能「以次充好」、应付一下。
我歉意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这次忙,没带好烟。」我怕节外生枝,又赶紧话锋一转,说我跟他们局长也很熟,还谈了几次我们喝酒的趣事。最后恭维道:「这种小事,我找局长,局长也得找你,不如我直接请你帮个忙,今后你有事需要我的话,打个电话就行。」
「你们企业很有名,搞得不错,相信你们企业不是胡来。」他边在电脑上查询边说,最后同意再刻一枚公章。
为方便工作开展,联络感情,每年春节前我们都会请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吃饭,从这之后,钱科长也成了其中之一。平时有空的时候我也请他吃个烧烤、喝点夜啤酒,与他渐渐熟悉起来。
2
我们这里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有个公开的潜规则:施工方和建设方先密商达成了合作协议后,为显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会请几个同行的公司来「围标」,当然,最后一般都是施工方自己公司中标;有时中标多了,为掩人耳目,也会借用别的公司的牌子中标。被「借牌」的公司按核算的工程利润,还没开工就抽走了部分利润。这是我们这里的行规,叫「抽点子」。
2010年6月,我们建筑公司就被一个关系好的同行公司「借牌」中了标,修农村水渠,几十万的小工程。同行公司推给我们的「项目经理」姓方,性格憨厚,肤色黝黑,一看就是长年在户外工作的人。他私下跟我们说,他自己其实就是个包工头,这个小工程是他从同行公司那里承包的。
这个工程名义上是我们在做,所以资料全部要由我们企业盖章,支出收入全由我们做账,所以,因为这个项目,我又去了一趟钱科长那里,给方经理刻了一枚工程项目部的章。我们公司当时为这个项目「围标」牵线的建筑经理,时常也会邀约我和会计去工地检查,了解一下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毕竟这关系到我们公司的名誉。
每次我们去,方经理都很热情,招待我们去附近的农家乐吃饭,并喊上乡政府的主管领导同吃,往往一来就是一群,他们闹闹嚷嚷的,猜拳行令、比拼喝酒,很是热闹。
工程结束,在税务对我们建筑公司进行的财务检查中,发现这项工程里有一张假发票,要处以上万元的罚款。老板给同行公司的老板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让对方负责处理。没想到对方却含蓄地拒绝了:「工程是以你们公司名义中的标,我们没有参与监督管理,而且项目经理(方经理)早就辞职了。」
老板哑巴吃黄连,先是私下大骂对方不讲诚信,转过头又觉得自己好像从没签字同意过要把公司的名头借给对方去围标,怀疑我是否会像有些建筑单位管章人那样,给围标企业私自盖章收好处费,于是说要查我这里的盖章审批表。
我将有关这个工程的盖章审批表交给老板,上面虽然没有他的签字,但标注了一个时间——之前公司的建筑经理来盖章时,对我道:「老板不在,我电话请示他同意了。」之后我也打电话给老板求证过,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了打电话的时间,是老板当时同意将工程挂在我们建筑公司名下。
财务会计那边就没法甩锅了——事情主要是他们把关不严,没有发现假发票,这才造成公司被处罚。事后,老板扣了会计和财务科长当月绩效工资和部分年终奖金。
「我们又没有检验工具,凭眼睛怎么识别得出来?」会计大发牢骚,打电话给方经理一直不通,就邀约我们四处查找,但也没找到人。
后来我们才了解到,实际这个工程是同行公司转卖给方经理的,同行公司收了方经理的转让款,我们公司收了方经理给的管理费。最后,两个老板经商量后,一起找到有关部门说情,这才不了了之。
善后之后,老板又专门板着脸叮嘱我:「今后凡是我口头同意的,过后都要拿来我补上签字。」
从那之后,老板就不在对外借公司的名头了,有关系特别好的实在要借去围标,必须先写承诺书,保证不是我们公司中标。
一年后,方经理突然联系我,说要请我和当初帮他盖章的建筑经理吃饭。那时他正在外省施工,这次专门回来,是修水渠的质保金到期可以退还给他了,需要我们在有关手续上盖公章。
席间,我们说了假发票的事。他听后也很委屈:「这都过了一年多才发现,我也没法去找出具人了。这小工程,我给两边公司都缴了钱,乡里也常来挑刺,其他挨着点边的人,有的来要几包水泥,有的拿几捆钢筋,有的拉一车沙走……我根本都没赚到钱。要不你们帮我给会计说一下,我给他点补偿。」
「算了吧,」我说,「你给了补偿,不知情的还说你们早就串通一气,徇私舞弊,他连工作都要搞脱。」
方经理进入正题,求我给他退质保金的手续盖个章。我为难地说:「这事我真的没法帮你,必须要老板签字才行。」
方经理急了,说:「那工程的质量我就不明说了,质保金如果不尽快拿回来,我怕连着下大雨,出了问题,更难要回来了——我给乡主管领导那边已经说好了。」
建筑经理深知做工程的艰辛,望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对方经理说:「这事你自己想法儿,又不是什么尖端科学,不就是一个章,怎么都能搞到。我们替你保密,你赶快抓紧办了,谨防夜长梦多。」
我马上明白了建筑经理的意思,没再接话。
3
2010年5月,我又去公安局治安科找到钱科长,希望刻一枚过去我们公司的公章。他好心说:「有业务需要,你直接去工商局出证明,证明这个公司过去叫什么名称就行,没必要花钱刻章。」
我没敢给他明说我们刻章的用途其实是为了卖车。
这辆车是多年前老板低价购置的一辆「水货」国外高档越野车,想法办了行驶证。后来因车子来路不正,车管所发现这车有问题,一直不给年检。老板就把这辆车搁在山里的煤矿矿部,主要用于接待有关人员去山上的矿井进行安全检查,用了几年,还像辆新车。
后来,乡安监办需要工作用车,老板就把这辆越野车送给了他们。乡里用了两年,正好县里有个领导的儿子搞工程,需要一辆经济实惠又有点名气的车,就以5000元转卖给他了。
过去因为这辆车无法过户,我们就和乡里订了一个「赠与协议」。乡里收了领导儿子的钱后,把原来的赠予协议退给我们,说这辆车交易的所有手续由我们再和对方办理,老板便落实给我们办公室负责。
我给那个领导的公子说了这车的来路,想着老板都没办法年检,过户的话肯定难度挺大,还是希望他像乡安监办那样照旧用着,双方签个合同了事。没想到人家听后轻视地一笑,说:「小事儿,你提供车辆、公司的有关手续,其他外部的我来处理。」
卖车过户,需要用企业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码证电子附卡。过去公司在成立集团时,各公司都统一了用名、变更了名称,原有的公章毁了,代码证也过期了。我给老板汇报这事,老板不耐烦地说:「你是主任,你自己想办法,我只看结果。」
我明白他的心思——不久前我们开会,大家说起我们本县一家民企因偷税漏税被起诉时,老板忽然开口对财务部长说:「我们企业的财务账,请你自觉负起全部责任,我是不懂的。」
财务部长听了老板说的话,高声道:为了企业的发展,他「愿赴汤蹈火」。
为了生存,不管是老板,还是打工的我们,有时别无选择,大法不犯,小法不断,只要不是杀人放火、贩毒卖人,我们一般都不会拒绝。
卖车过户这事明显有风险,直接给钱科长明说,他肯定不会答应。我最后只得去外面私刻了原单位的公章,伪造了办理代码证所需的过去营业执照复印件。手续齐备、盖完章,我就去了有关部门办理代码证。
受理人也算是老熟人了,他翻着资料问我:「营业执照原件呢?我要对照一下。」
「原件年检去了,我急着用等不得。」我不慌不忙地答,「我复印件盖了公章的,你反正是收复印件。你放心,资料没问题。」
他没再追究,在电脑上输入企业名称后惊呼:「天!你们这证这么多年没年检了,要罚款的。」
「还请高抬贵手。」凭着多年的交情,我知道他在吓唬我,无所谓地说道。
「这是上面规定的,我们也没法。算了,不罚款,但你总得感谢我。」他开着玩笑说。
「好,晚上喝酒。」看事办成了,我爽快地回答道。
他麻利地在打印机上将证照打出:「电子附卡由市里办,但不知何时才来。你要得急,我就给他们说一声。你们有人在市里的话,明天自己去拿,吃饭就免了。」
我把资料交给那位领导的儿子后,就跟他断了联系。我怕今后再生事端,背着老板悄悄把私刻的公章毁掉了。
4
2006年煤炭市场火了后,老板为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无视有关法规,将我们煤矿上的非法井口和合法井口全部对外承包,强制规定承包人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后,除进行一些必要的监管外,投入、生产、销售,老板概不负责,每月只按出煤量收取管理费。
由于各主管部门各自为政,合法煤矿里的非法井口大行其道,很多政府部门人员或停薪留职,或秘密参股其中。当有上级检查时,非法井口都能事先得到小道消息停产,风头过了又会继续生产。
为提高生产效率,煤矿会使用炸药。炸药由公安局按规定供给,「僧多粥少」。我们公司矿井那些合法的和非法的承包人,有门路的,都会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去公安局找钱科长申请爆炸物品。
2008年我接管公司的公章后,有个非法井口的承包人黄总,常来找我给炸药申请表盖章。
他第一次找我时,给我递烟,我不抽烟就拒绝了。他环顾一下左右,有些迟疑地给办公室里的其他人递了烟。见他走了,一个常跑煤矿的司机抽着烟,走过来对我酸溜溜地说:「今天沾你的光,抽了他一根烟。」见我疑惑,司机毫不掩饰地说:「我们煤矿管理人员常坐我的车去他矿井上检查,他理都不理我们的,一副狗仗人势的模样。其实说白了,他不也是喊来打工的。」
「难道不是他承包的?」我不解。
司机欲言又止,顿了顿,小声神秘地说道:「幕后承包人是主管部门的实权人物。」我想进一步了解,他却摇摇头:「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黄总的矿井确实产量比别的矿都大。按照司机的说法,这都是他们资金雄厚、后台强硬的缘故,矿井大路打得快,爆炸物品根本都没被限制过。
想到黄总每次都能轻而易举地批到炸药,我蓦然联想到,后台肯定有钱科长——我曾经碰到他们一起在酒店吃饭。
7月的一天,黄总的井下死了个矿工,矿上怕罚款,死者家属怕弄去火化,双方就悄悄协商,条件开好后,把死者连夜运回了山里的老家,之后才给我们办公室通报了一下。
按规定,除了工伤事故,第一时间要通知保险部门,他们好出现场验证。第二天,我们和保险员找到当时亡者的工友们问了情况,做了笔录。保险员觉得违规,不想去死者的老家验证。我看保险员杵在那里不动,想着钱科长与我们的关系,就话中有话地提醒黄总给他封个辛苦红包,请他去山里跑一趟,赶快把事情办了。
黄总却径直走向一个山坡后面,掏出电话打起来。没多久,保险员就接到了他们单位负责人的电话,叫他马上去把该做的工作完成。
后来有人将此事报告给了乡安监办,乡安监办派人来矿上做调查,强调「隐瞒事故不报要重罚」。矿里给老板打电话询问,老板说,「这事有人会处理,不要多问」。
后来事故果然没了下文。
从那之后,管理人员都隐隐约约地知道了黄总后台硬,去他的井口例行检查都是走马观花,即便查出了安全隐患和不按规则生产,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没人追责和过问——大家明白,过问也是徒劳。
5
我们煤矿的这些承包井口,基本都赚了钱,只是何总的井口,一直不见效益。
早先,何总在别处有个非法小煤窑,赚了不少钱。只是他们用的炸药都是偷偷买来的私人制造的土炸药,不仅质量无保证,而且价格也高,后来被公安一举打掉,一批非法小煤窑老板们也因此被抓。后来一次意外,小煤窑炸毁,何总被判了两年刑。出来混了一段时间,没有挣到钱,只好重操旧业,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个井口。
何总是农村民办教师出身,为人大方,讲义气,他们家乡的一条公路就是他出资修建的。我经常见他穿着一身皱巴巴的名牌西装,在我们公司进进出出地办事。有时请我们去吃大排档,喝点小酒后,我们就晃晃悠悠一起去K歌,一曲【黄土高坡】是他的最爱。
但他人背时,投入了几百万的井口还没打出煤。
何总听说我和钱科长关系好,就请我去给钱科长说情,「批点炸药」。这事虽然有难度,但出于交情,我还是决定试试。
「你帮我办成了,事后我一定谢他。」何总许诺道。
我找到钱科长,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承包井口的何总,矿井岩石多,请你帮忙批点炸药。」并暗示会有酬谢。
钱科长有些为难地说:「我没那个权力,爆炸物品管得严,我也只能按规定审批,特殊情况得上面先批复才行,我不可能越权办事。」
「黄总的井口怎么行?」 人熟话随便,我用有点要挟地口气问。
钱科长听了,语气有点烦躁:「兄弟,该说的我都说了,拜托你别浪费口舌了。」
晚上我又给钱科长打电话,说何总请吃饭,他说免了:「虽然我也爱小恩小惠,但我是在职责范围内视情况而定的,违背大的原则,是要砸饭碗的,我不办。」
后来,我本想给何总出主意,叫他上下打点一下看能不能行,但何总当时正处在艰难的创业期,本身资金就紧张,这事最后也没有办成。
何总的田地每况愈下,从请我们吃大排档到小吃摊,从抽中华烟到玉溪烟。他像一个输红了赌徒,银行贷不了款,就四处高息借贷。他自信凭他多年积累的经验,只要不停地挖,这个地点的煤层应该厚而多。可最后见到煤层了,却是「鸡窝煤(就是一窝一窝的,不成片,储量有限,不易开采)」。
眼见钱打了水漂,在我们的再三劝说下,何总决定撤退。他想把购置的一些搬不走的设备、砌的工房卖给我们老板,补点钱。老板不干,说那个井口没有煤,留下的东西派不上用场。何总也不敢得罪老板,毕竟他还要退风险保证金,最后无奈,只得把那些东西都送给了老板。
就这事,老板交代我说:「他送的话,必须和他订一份协议,注意,只能订一份,留在我们手里,免得他日后反悔。另外,在交回以前签订的井口承包合同后,才能把钱退给他。」
我代何总写了个简单的协议,何总看过,我又请企业律师顾问审了,何总便签了字,按了手印。那天老板不在,想着这事是老板交办的,对企业有利,我就没问老板,直接盖了章。
过了几天,我去请老板补签字,可那天老板不知何事不高兴,说我恣意妄为,无视规章制度,咆哮着把我训了一顿:「你哪天把企业卖了,我还蒙在鼓里。」
2011年秋,公司在退了何总2/3的风险保证金的后,他就跑了路。那之后,不断有债主拿着他的借条、购货欠条和集资单,找我们公司要钱。这些债主,有小摊小贩,有农民,还有白发苍苍的老人。
老板自然不愿负责,推说这是个非法矿井,何总是在盗挖我们的煤炭资源,矿井已被执法部门按规定强行取缔了,何总的所作所为与我们无关,「我们也正准备起诉他」。
债主不满,有人便拿着何总承包井口合同的复印件,以「非法集资」报了警。
欠条上没盖公章,老板不怕,只是担心这事会导致其他承包出去的非法井口一并暴露,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后,没法收场就不好了。而且这些债主大都是弱势群体,有关部门为平息事端,肯定会找他做工作,要他「出血(给钱)」。因此,老板特意交待我:「把企业和何总签订的承包合同等资料都烧了,有人来问,就说那合同是伪造的。有关档案全部要重新整理,一定要做到干净彻底。」
我们加班加点地完成了任务,最后来调查的人并没有查出眉目。
6
黄总那边也没有能一直顺风顺水,几年后,他还是被「修理」了。
2012年9月的一天,黄总的井口跟邻县的矿井挖通了,双方都说对方是「越界开采」,为争资源大打出手,甚至将炸药往对方井巷扔,造成多人受伤。
黄总见事大了,写了份情况报告给市主管部门,要求上面处理邻县矿井。他跑来找我盖章,气急败坏地讲起事情经过。我盖了章,他拿起以我们煤矿名义写的报告,风风火火地走了。
他刚走,钱科长给我打电话了解这事。他说,打架斗殴过程中如果动了炸药,后果非常严重。企业也会被列入炸药管理的黑名单,严审批、减用量。「如果有,你们赶快处理,不要把事态扩大,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我嘴上感谢着他的好心,心里却觉得他这是怕是惹火上身。
没想到,这事到底还是捅了个大篓子。
市主管局根据黄总的报告,又对照矿井布置平面图,发现黄总的井口是个非法井口。老板知道了,连夜赶去市里,费尽心思找多人说情,就怕市局派执法队来煤矿深查。最后,当市里决定责成县主管部门处理后,老板终于松了口气,就把何总开废了的矿井交了出去,县里来人封了井口,照了相,写了处理报告传给了市局,此事就算了结。
据说,黄总背后真正的矿井承包人又给邻县主管部门打了招呼,最终,谁对谁错,双方都没再追究,将连通的地方堵了,各自开辟新的采煤点。黄总也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
老板认为,层层都有管理,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有人故意「放水」。他把我们有关人员叫到一起,发了好一通火,厉声问我:「盖章时你为什么没最后把关?」
「我审了的,文件格式、语句都符合要求,用印(章)也符合规定。」
「你不清楚这个井口有些‘特殊’?!」老板怒吼道。
「没有领导告诉我,也没有看到有关文件,我不知道。」谁的井口是非法,谁的井口是合法,老板不可能公开给我们,我佯装糊涂地回答着,心里有种莫名的快感。
老板听了我的话,愣了一下,转头劈头盖脸地质问矿长:「你是煤矿的管理负责人,应该清楚整个情况,为何糊里糊涂地在用印审批表上签字同意?!」
矿长低下头,小声嗫嚅道:「所有事情都是他们(黄总)自己在处理,我们没插过手,我当时忙,也没细看……」
老板把矿长狠狠训了一顿,就算是处理了——现在找个好点的矿长不容易。
末了,老板余怒未消地告诫我:「今后所有对外文件,我都要签字同意才能盖章。」
尾声
2014年,我们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矿难事故,煤老板被抓到异地关押,在审问时,他供出曾行贿批炸药,随后钱科长就被停职审查,最终被免职、调离岗位。后来又查到了局长,2015年夏,局长被判刑——听说他就是黄总矿井的幕后老板之一。
2016年末,市政府对小煤矿实行「一刀切」的关闭政策,老板对外承包的那些井口全被关闭。
有人惋惜地说,如果我们老板前几年舍得花钱搞「技改」,提高产能,就不在此范围了。
但也有了解内情的人说,那些煤矿,私挖滥采,无视安全生产规则,根本无法技改,而且还对环境、水文、山体埋下了深深的隐患,河水污染、山体塌陷、民房裂口,近几年常有村民找煤矿扯皮闹事,老板拿了政府的高额补偿费,应该偷着乐。
如今,老板「为了减轻我的工作量」,让侄女接管了公章。
其实我明白,他是不信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