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是否还记得15年前曾轰动一时的彭宇案?一件是非黑白、简单明了的案件,为何这么多年依旧争论不休?法官惊世骇俗的判决到底是人性的败坏还是法治的缺失?今天这期文章,我们就来带大家深度剖析一下当年那场轰动一时的彭宇案。

也许年轻一代的朋友们对彭宇案不太熟悉。但想必大多数人一定听说过那一句话,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要扶?
这句话最早的出处就是来自于彭宇案。有趣的是说这句话的不是原告者的家属,而是一位经过国家资格认证的法官王浩。正所谓法不诛心,道义论心。如果是一个社会上的吃瓜群众,说这句话也许还情有可原。但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论迹不论心。
判决一出,就一石激起千层浪,整个社会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辩论。原先助人为乐,本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可自此之后,要不要拔刀相助居然成为了一个需要争论的命题。甚至有人说,这次的判决让中国的道德风气倒退了50年。
有人说这话有点夸张,但我说一点都不夸张。至于原因,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好好絮叨絮叨。

彭宇案发生在2007年,但案发时间却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那一天,案件的主角彭哥和往常一样,乘坐83路公交车上班。就在他准备转车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等他转头一看,却发现有一个老太太正在地上苦苦挣扎。
彭哥基于内心的正义感也没有考虑什么利弊得失。连忙跟一个叫做陈二春的路人一起把老太太扶到医院。后来,由于他有急事需要离开,所以之前帮老太太垫付了200块钱医药费,也没有跟家属说要。
可没想到啊,正是慷慨之举给他引来了祸端。老太太,后来由于骨头摔折了,需要花费几万块钱做手术。他的子女们就找到了彭哥,要他赔偿。
彭哥听到这个无理要求,简直无法接受。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好心之举,居然招来了白眼狼的恩将仇报。
他坚决拒绝了老太太子女们的索赔。本以为他们能够知难而退。可没想到,老太太一家算是讹上他了。那个被他救起的叫做徐寿兰的老太太,亲自一纸状书把他告到了南京法院。老太太声称,当时撞到她的就是小彭。小彭不仅应该给她赔偿手术费啊,还应该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不多,也就13.6万元。

4月26日,南京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原先老太太被撞的时候,双方曾经到派出所去做过案件笔录。但是派出所却声称,由于装修原因,笔录文件丢失了。当初那份笔录里头明明白白的记载着。彭宇本人只是单纯的助人为乐,并没有撞倒老太太。而老太太的家人们也并没有对此表示任何异议。
由于缺乏有力证据的支持。第一次庭审草草结束。
6月13日,鼓楼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徐老太一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倒的。但彭哥却坚决认为,自己下车时确实与人相撞,可绝不是徐老太。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审理又一次无疾而终。
7月6日,法院第三次开庭。这一次,案情又有了新的进展。彭老太的儿子们突然出示了,当初案件笔录的照片。但是照片上显示的并不是笔录的全貌,而只是笔录的一部分。这一部分确实曾写着,小彭曾经承认当初下车的时候撞到过人。但缺乏上下文的支撑,难免有断章取义的成分在里面。
后来经过证明,这张照片是在笔录文件丢失后拍的。那可就有意思了,不是说派出所装修丢了文件吗?这文件难道丢到老太太他们家里去了?警察局在这中间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当初与彭哥一起老太太的陈二春也明哲保身,说自己并没有看到徐老太太摔倒的全过程,只是听到了彭宇的招呼之后才过来帮扶的。但他也承认,当时徐老太太说过,不会连累他们。
当时,由于案情迟迟不能判决,这件事情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关注。明眼都知道,徐老太一家的证据实在是漏洞百出。大家都期待法律能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还好心人一个公道。
但很可惜,我们资深且专业的法官大人王浩先生给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判决: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

瞧瞧,这是人话吗?可人家法官大人有自己的一套无懈可击的逻辑啊。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应该去喊人,然后去抓那个把她撞倒的人,最后才把她送到医院。你忽略了前面两个步骤,把她送到医院,那就只能说明是你撞的。
你看,青天大人明察秋毫啊。按照这个神仙逻辑,我们是不是应该这样推理,如果遇上遇到一个人被人捅了。我们应该先去呼人,然后再去捉拿犯罪分子,最后活活的看着受害者流血而死。这样才能证明我们的清白呀。
在王青天的不懈努力下,法院判决彭宇45876.36元。但是,被告对此表示严重不服,再次上诉。最后,双方法庭未和解,彭宇不得不赔偿了1万元。也许你会说他赔钱了,这不是不是就能说明就是他干的。还真不能这样说,大家要知道打官司是要花费时间,花费金钱的。如果人家无休无止的纠缠下去,恐怕最后的损失不止1万块啊。

恶劣的后果
大家千万不要看赔偿金额只有区区1万块,但他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1万亿都无法挽回的。
至此之后,大家对助人为乐这种事情格外的警惕。
仅仅两年后,2009年,重庆有一个80岁的老人倒在了地上。可是路过的行人呢?全都视若无睹,谁都不敢过来扶他一把。为什么呢?不就是生怕成为第二个彭宇吗?
2011年,江苏有一个司机在运货的过程中,发现一个老人被撞倒在路上。司机一片好心,呼唤路人打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结果呢?老人恩将仇报,反咬一口。幸亏当时有监控记录,否则同样的事情就要发生第二次了。由此可见,老人显然就是徐老太太的得意门生呀。
同年,佛山发生了小悦悦事件。一个只有两岁的小女孩被两辆车同时碾过,当时她的身边有18个路人可以援手相救。但谁都没有多管闲事,是路人冷漠吗?不,是被吓怕了。
2013年四川就有一个蒋老太太在路上摔了一跤,导致粉碎性骨折,有三个小孩子好心过去帮扶她,结果又被反咬一口。幸好当时有目击证人,老太太阴谋才没有得逞。天呐,那只是小孩子呀。以前是父母们不敢助人为乐,现在他们要教了自己的子女不能助人为乐了。
真相大白后,徐老太太有什么惩罚吗?没有,只是批评教育而已。这犯罪成本这么低。要是不去讹一把,都对不起法律的宽容啊。

可是,真正值得我们反思的,并不是这些为老不尊的老人家。我相信大马路上扶老人这种事情绝不是最近才有的。那为什么过去没有发生讹诈,而在现在就发生了呢?难道是最近几十年老人家们才突然变坏吗?
其实,这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个必然的负面因素。大家上网,认真搜一下,就会发现这种恶性事件发生的频率与我们的城市化是呈正相关的。
与城市相对比的是农村,城市代表的是工业社会,而农村代表的是农业社会。
过去生活在农村中的我们,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邻里之间,同乡之间,是一个互助的群体,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什么事情大家也可以互相扶持。比如说,老人们摔倒之后,邻里相亲的也不会见死不救。大家怎么着也会凑点钱把他送到医院里去。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城市里,我们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这种互助体系早就不复存在。每个人都要凭借自己的本事在城市这个丛林社会里头生存。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在这种自由竞争里头,老人们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是出不起事的。若是出事了,将会连累自己的子女,这将导致都市竞争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相反以前在农村中,合作大于竞争,因为每个人的就业都是同质化的土地,不存在太激烈的竞争。
面对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环境,自然也就造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事逻辑。不是人变坏了,只是环境变了而已。
但即便如此人性依然是善良的,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在确保自己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该伸手时还是要伸手的,善良不会也不应当被辜负!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