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字最早见于3000多年前的殷商甲骨ト辞,甲骨文「孝」字像孩子扶持老人之形,描绘的正是人类的自然亲情。【尔雅•释训】曰:「善父母为孝」。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孝」字作了生动而准确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指物质奉养和精神奉养两个方面。孝的这些文化内涵,通过各种思想或物质的形式展示出来。秦汉时期,特别是汉代,周口地区民风淳厚,勤俭尚礼,推崇孝道节义。
季布,西汉初西楚南顿漕河(今商水曹河)人。成语「一诺千金」,原作「季布一诺」。季布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特别是非常讲信义。只要他答成过的事,无论有多么困难,他一定想方设法办到,因此享有盛名,官至河东太守。据【史记•季布传】记载:「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诺。」经同乡曹丘生的宣扬,季布的名声更大。
曹丘生好以财物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价。他听说季布做了大官,就请求窦长君介绍他去见季布。窦长君对曹丘生说季布不喜欢他,劝他不要去,曹丘生一再央求窦长君写信推荐,窦长君勉为其难地答应。曹丘生拿了荐书马上去拜访季布,见到季布后,深深作揖,说:「楚人有一句谚语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你在梁、楚一带名声之所以这么大,都是我帮你传扬的,大家都是楚人,为什么你一直拒绝见我呢?」季布听了这句恭维的话,非常高兴,以上宾之礼招待。曹丘生住了几个月才离开,临走时,季布还送了他一份厚礼。曹丘生继续替季布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愈来愈大。后来「一诺千金」这句成语,就是从这里的「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演变而来,用来形容信守承诺,说话算数。

郑当时,字庄,西汉淮阳陈人。郑当时一生重义气,轻钱财,清正廉洁,不置私产,尊重、关心下属,不以势压人,晚年虽为一郡之守,不贪不义之财,尤为世人称道。
郑当时「任侠自喜」(【汉书•郑当时传】),因为在张羽困难时予以救助,闻名于梁、楚之地。汉景帝时担任太子舍人职务。每5天休的时候,常在长安城郊朋友之处存放马匹,邀请和酬谢宾客,直至次日凌晨,还常怕应酬不周。郑当时喜好黄帝、老子学说,敬慕年长厚道的人,唯恐不能相识,虽然年轻官微,交往相识的却都是父祖一辈在全国很有名气的人。汉武帝即位后,郑当时历任鲁国中尉、济南太守、江都国相,后升至九卿中右内史之职。因为外戚武安侯田蚡、魏其侯窦婴在朝争辩,不合武帝之意,被贬为詹事,不久升上农令。
郑当时任太史时告诫属下说:「客人到来,没有贵贱之分,不应将任何人拒之门外。」对客人都能以宾主的礼节对待,很注意尊重地位低下的人。郑当时很廉洁,不喜欢购置产业,只靠皇上的赏赐供给门客。赠给他人的物品,不过竹器和食物而已。每次朝见皇上,有机会便称道国中的忠厚长者。他推荐士人及其官属的丞、史,常常以贤于自己的事情作例证。他从来不以名字称呼属吏。与官属谈话,唯恐对方受到伤害:听到他人好的言论,便立即进献皇上,唯恐拖延。崤山以东的士人们因此一致称道郑当时。时有谚云,「郑庄行,千里不赍粮。」

郑当时后来因对自己的宾客管教不严而遭罪。赎罪后免官为平民百姓。不久,试用为丞相长史。武帝认为他年纪太大,任命他为汝南郡(治今河南汝南县)太守。「及居都,卒后家无余财。」郑当时兄弟的子弟因为郑当时的缘故,官至两千石的有六七人。
虞经,武平人,东汉名将虞诩的祖父。他为郡县狱官,办案公正,存心宽厚,推己及人。每逢冬日案件上报,常因之流泪。他曾说:「东海于公高筑闾门,令容驷马高车,以为子孙必有做大官的。而其子定国终于做了丞相。我决狱60年了,虽比不上王公,也许差不多吧,子孙不一定不做九卿呢?」便给虞诩取字升卿。虞谢自幼丧祖父,年方20岁,就能通【尚书】。县里推举他为顺孙,国相十分赞赏他,想要他为吏。虞诩辞谢道:「祖母90岁了,没有我,再无人奉养了。」国相才没有让他去。后来祖母去世服丧期满,才被征召入太尉李修府中任郎中。
封观,字孝起,东汉南顿人。据【后汉书•袁安传】记载:「封观者,有志节,当举孝廉,以兄名位未显,耻先受之,遂称风疾,喑不能言。火起观屋,徐出避之,忍而不告。后数年,兄得举,观乃称损而仕郡焉。」

陈孝妇,汉代人,16岁出嫁,没生孩子。她丈夫要去戍守边疆,临走时,嘱咐她说:「我这一走,生死未卜,家里还有老母亲,又没有其他弟兄能够赡养,如果我回不来,你愿意赡养我的母亲吗?」陈孝妇回答说:「愿意。」丈夫果然死在战场上。孝妇赡养婆婆,婆媳相依为命。孝妇靠纺纱织布来维持生活,始终没有改嫁的想法。她为丈夫居丧3年后,父母可怜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孩子,想让她改嫁。她说:「丈夫走的时候把公婆托付给我,我既然许下诺言,就应该守信用,赡养他老母却不能坚持到最后,许诺于人却不能守信用,我还怎么活在世上呢?」她想用自杀来反抗父母,她的父母害怕她寻死就不再让她改嫁,让处继实赡养婆婆。28年后,婆婆80多岁,寿终正寝。孝妇卖掉房屋、田地等全部家产安葬了婆婆,并且为婆婆守丧、祭祀。淮阳太守将她的事迹禀报皇帝,孝文帝派遣使者赐给她黄金40斤,免除她终身赋役,尊称她为「孝妇」。据【皇家藏书】载:「汉陈孝妇,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我生死未可知,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养,吾不还,汝肯养吾母妇乎?’妇应曰:‘诺。’?夫果死不还。妇乃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织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二年,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日:‘夫行时属妾以其老母,妾既许诺之,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八十余,以天年终,尽卖其田宅财物以葬之,终奉祭祀。淮阳太守以闻,孝文皇帝使使者赐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无所与,号日‘孝妇’。」
「丁兰刻木」,中国古代「二十四孝」之一。故事据传发生在今西华。汉代,河北一丁姓人家逃荒到今西华县城东北30里处西华营乡落户。丁兰幼年丧父,寡母溺爱有加,及长仍过分依靠母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随着母亲年龄日增,身体不佳,逐渐无能为力,却屡遭儿子打骂。一日,丁兰在树下乘凉,见乌鸦有反哺之孝,忽然良心发现,自己竟不如禽兽,视母为奴动辄打骂,后悔不已。适遇丁母送饭来到,丁兰一反常态,忙去接迎。母误以为送饭来晚,又要遭打,痛不欲生,遂转身撞树而死,丁兰悲痛欲绝。葬母之后,用木刻成母像,供奉庭堂,一日三餐敬献汤饼,弥补孝意。还时常跪在地上,让妻穿上母亲衣裳,代母责打自己,教训不孝。日久乡邻深受感动,孝敬老人成风,并在村上建庙宇孝义寺。

汉代重女权,妇女在社会中有较高地位,能够发挥较大的社会影响。汉代女性有许多有爵位,甚至同男人一样也可以封侯,并且拥有封邑。汉光武帝刘秀就封其妹妹刘伯姬为宁平侯。
秦汉时期存在着宽容大度、男女平等的社会风气,不以娶再嫁之妇和离婚再嫁为耻辱。河南尹、南顿人应顺的妻子就是再嫁之妇。其前夫是邓元义,且有子邓朗。这位夫人不忘前夫之子邓朗,给他写信,得不到回答,给他衣裳也被烧掉。她到亲戚家设法把儿子找来,邓朗见过母亲,只拜一拜就走了,夫人追出去说:「我几死。自为汝家所弃,我何罪过,乃如此耶?」但儿子还不谅解她(【后汉书•应奉传】)。应顺通情达理,对妻子与前夫儿子往来不干涉,他的妻子是幸运的;但她儿子很不懂事,采取了错误态度,很伤母亲的心。【后汉书•应奉传】李贤注引【汝南记】说,汝南邓元义本来夫妻关系尚好,但婆婆厌恶她,把她关闭在空房中,不按时给以饮食,她也不抱怨。公爹尚书仆射邓伯考发现了这个情况,同情儿媳的遭遇,就把她送回娘家。后来她跟应顺结了婚。邓元义也说她没有过失,只是他的母亲对她太不好了。邓元义也不以妻子再嫁为耻。有一天,应顺带妻子上街,邓元义在旁边看到了对同行人说:「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汉书•地埋志下】就记载在民间有「使男事女,夫诎于妇」的现象,在淮阳国「妇人尊贵」是普遍存在的地方风习。

东汉汝阳人袁隗的妻子是马融的女儿,名伦,有辩オ。因家世显赫,所以平日非常注重衣着打扮。刚嫁人袁家时,袁隗的曾问妻子。「妇人在家只是洒扫、整理家务而已,为什么要穿得如此华丽?」妻子说:「父母的爱心不敢违逆,如果夫君羡慕鲍宜(汉朝人,子子都)、梁鸿的气节,愿意效法他们,妾身当然也愿追随夫君。哀隗又说:「兄弟二人,如果弟弟比哥哥先中举人,世人就会讥笑那个做哥哥的人;你姐姐还没嫁,你怎么就先嫁了呢?」妻子答:「我的姐姐品高貌美,一时间找不到可堪匹配的郎君,不像我眼光鄙俗,一切马虎虎也就算。哀隗义又问:「岳父学识渊博,更擅长辞赋,只是为什么他老人家任官之地,常有贿赂的传闻发生呢?」妻答:「像孔子这般的圣人也曾遭武叔(春秋鲁大夫,即叔孙州仇)毁谤;像子路这般的贤者,也曾遭伯僚(孔子弟子,字子周)诬陷。我父亲遭到小人谗言毁谤,也就不足为怪了。」袁隗说不过妻子,只好闭口不语(【后汉书•列女传】)。
汉律规定,禁异国通婚,直至西汉末年,左将军彭宣还曾因与淮阳王通婚而被汉哀帝免官,理由是「非国之制」(【汉书•彭宣传】)。不过,禁止异国通婚的法令只是针对官吏与百姓,而不包括汉皇室在内。
